昨日,工农兵路东立国际的朱女士反映,骑电动车经过小区大门时,被道闸杆上的广告牌砸伤,物业不肯赔偿。
朱女士介绍,一周前,小区门口的道闸杆上,安装了长约1.5米、高约30厘米的广告牌。7月2日中午,她骑电动车跟随一辆轿车驶入小区4号门时,道闸杆降下,杆上的广告牌砸中朱女士,她的左臂、下巴被砸伤,4颗牙齿被砸掉。
昨日上午,记者来到该小区。4号门入口处的道闸杆上,广告牌已被朱女士的丈夫拆掉,但其他道闸杆上相同规格的广告牌还在(如图)。据小区监控录像显示,2日中午12时29分,一辆轿车从4号门进入,车主刷卡后,道闸杆升起,朱女士骑电动车跟在后面,正准备驶过去时,却被广告牌砸中。
小区物业办公室负责人称,广告牌是开发商派人安装的;道闸杆旁边留有空当,可供电动车过路,朱女士却跟在轿车后面闯行,因此,物业没有责任。
但朱女士认为,道闸杆上安装广告牌不合理,导致自己受伤,物业应承担医药费;而且广告牌上的铝合金容易将过路人划伤。
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陈亮律师认为,朱女士作为成年人,没有尽到注意义务,自己也有责任。但是,物业在道闸杆的安装和使用当中,没有预料到横杆及广告牌可能对人造成损伤,对道路的非机动车道也未进行明确划分,对此类情况的发生未起到防范作用,需承担一定责任。另外,在道闸杆上设广告,属于利用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盈利行为,应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,盈利状况应公示,盈余部分应由业主共享。 (记者满达 实习生刘晶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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